请没有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的用户立即进行ICP备案,注意,域名做URL转发也需要ICP备案!已经自行在信产部网站(www.miibeian.gov.cn)申请,已经获得备案证书的用户,请发邮件到:beian@yitongbj.com通知我们!由于此项工作是信息产业部和通信管理局的统一要求,所以依照有关规定,我们有权关闭逾期未进行备案的网站。备案方法:登陆信产部网站(www.miibeian.gov.cn),注册用户名和密码,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内容,提交到我公司后台,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公司客服人员,联系电话:010-82031157。
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
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
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
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对于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
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网站,将予以罚款或关闭网站。
为了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,同时也为了您网站的自身利益,请您根据自己网站性质,务必
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。请还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网站抓紧时间办
理。 |